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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黨合作格局的由來

多黨合作格局,是指共産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産黨執政、多黨派參政的政治格局。這一政治格局是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長期實踐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是中國共産黨正确的統一戰線戰略和政策的結晶。
  近代中國政治發展中,在政黨制度上曾效仿西方實行過議會制和多黨制,但都失敗了。中國共産黨成立後,在共産國際的幫助下,與國民黨實行了第一次國共合作。由于以蔣介石、汪精衛為首的國民黨反動派公開背叛革命,導緻合作破裂。抗日戰争和解放戰争時期,在國共兩黨之外,代表民族資産階級、上層小資産階級利益的中間黨派即民主黨派相繼應運而生。在反帝愛國、争取民主自由和人民解放的共同政治基礎上,中國共産黨同各民主黨派建立了團結合作關系,最終形成了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政治格局,并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征程中得到鞏固和發展。這一格局的形成過程大緻經曆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35-1945)

多黨合作格局的蘊育萌生時期

随着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日益加劇,特别是1935年華北事變後,中華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全國性群衆抗日救亡運動迅速興起。中國共産黨高舉抗日旗幟,提出“停止内戰、一緻抗日”的口号,得到全國人民的擁護。同年8月,中共駐共産國際代表團以中共中央名義發表《為抗日救國告全國同胞書》,适時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戰略思想。12月,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即瓦窯堡會議,正式提出了建立包括争取中間黨派、中間力量在内的廣泛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新的策略方針。

抗日戰争爆發後,中國共産黨和國民黨進行了第二次合作。同時,中國共産黨始終把團結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作為一條堅定不移的方針。1938年10月,武漢、廣州失守後,抗日戰争進入相持階段,國民黨轉而消極抗日。中國共産黨和民主黨派的參政員,一緻要求國民黨結束黨治、實施憲政,并于會後在全國範圍内興起民主憲政運動。

1939年11月,在中國共産黨的支持下,統一建國同志會(中國民主政團同盟的前身)在重慶成立。12月1日,中共中央發布《關于組織進步力量争取時局好轉的指示》,表示要用極大努力幫助他們(指進步力量),用各種方式組織起來,加強對友黨的統戰工作。1941年初,國民黨頑固派發動“皖南事變”,襲擊共産黨領導的抗日武裝新四軍。這一倒行逆施,遭到了民主黨派和全國人民的強烈反對。3月,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成立,參加的黨派有第三黨、救國會、職教社、鄉建派、青年黨、國社黨,即“三黨三派”。中國共産黨對于其成立給予熱情鼓勵和支持,中共中央機關報《解放日報》發表社論,稱贊政團同盟是“民主運動的生力軍”,并要求國統區的地下組織“應積極支持此組織”。1944年9月,在三屆三次國民參政會上,中共代表提出“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政治主張,得到各民主黨派積極響應和廣泛支持。在抗日救國和争取民主的共同政治基礎上,中國共産黨與民主黨派以及無黨派民主人士的了解進一步加深,友誼進一步深厚,合作進一步緊密。

第二階段(1945-1949)

多黨合作格局的初步形成時期

抗戰勝利後,中國面臨兩種命運、兩種前途的抉擇。為争取國内和平,毛澤東、周恩來、王若飛赴重慶與國民黨進行談判。談判期間,中共代表團不僅有力地擊破了國民黨的内戰陰謀,也廣泛進行争取團結各方面和平民主力量的工作,進一步增進了中國共産黨與各民主黨派的了解與親密關系。

在争取人民民主的鬥争中,新的民主黨派組織紛紛成立。1945年底,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相繼成立;1946年,九三學社、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成立;1947年,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成立。1946年6月,國民黨一意孤行,撕毀國共“雙十協定”和政協協議,悍然發動了全面内戰。1947年10月,國民黨宣布中國民主同盟為非法團體,強令民盟解散。各民主黨派在國民黨高壓政策下,或被迫宣布解散,或被迫轉入地下。蔣介石政權的反動統治和一黨獨裁,激起了全國人民更加廣泛、高漲的争取和平、民主鬥争的開展,各民主黨派放棄了走第三條道路的幻想,加入到中國共産黨領導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之中。

随着人民解放戰争即将在全國範圍取得勝利,1948年4月30日,中國共産黨發布紀念“五一”勞動節口号,提出由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主張,得到各民主黨派熱烈響應。5月5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負責人李濟深、何香凝,中國民主同盟負責人沈鈞儒、章伯鈞,中國民主促進會負責人馬叙倫、王紹鏊,中國緻公黨領導人陳其尤,中國農工民主黨負責人彭澤民,中國人民救國會負責人李章達,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負責人蔡廷锴,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負責人譚平山,無黨派民主人士郭沫若等,代表各民主黨派向全國同胞發出聯合通電,并聯名緻電中共中央毛澤東,認為“五一口号”“适合人民時勢之要求,尤符同人等之本旨,曷勝欽企”。在中共各級組織的周密部署下,各民主黨派領導人先後進入解放區,與中國共産黨一起籌備新政協、籌建新中國。1949年1月22日,李濟深等55位民主黨派領導人及民主人士聯名發表《我們對時局的意見》,表示“願在中共領導下,獻其綿薄,共策進行”。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的發布和各民主黨派的積極響應,使多黨合作發展到一個新的曆史階段。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召開。經政協籌備會的嚴格審定,參加政協的民主黨派有民革、民盟、民建、民進、農工黨、緻公黨、九三學社、台盟、中國人民救國會、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及無黨派民主人士等。建國初,中國人民救國會解散,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與民革合并,形成現有的八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以人民政協的召開為标志,中國共産黨同八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團結合作的政治格局正式确立下來。

第三階段(1949-1978)

多黨合作格局鞏固和曲折發展時期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多黨合作理論和實踐不斷得到發展。各民主黨派接受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在遵守《共同綱領》的前提下,與中國共産黨一道為建設新中國獻計出力,發揮了獨特的優勢和作用,顯示了多黨合作制度的巨大優越性。

1956年,我國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為了适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要求,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中提出了中共同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明确了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多黨合作黨際關系的正确準則,把我國多黨合作的理論和實踐推進到了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

“文革”期間,受“左”傾思想影響,多黨合作事業遭受重大挫折。

第四階段(1978年至今)

多黨合作格局的制度完善時期

1978年底,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為标志,我國進入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1979年6月15日,鄧小平根據我國社會階級結構的深刻變化,在政協五屆二次會議上指出,各民主黨派已經成為“各自所聯系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和一部分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都是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治力量”。這一論斷的提出,為改革開放以後多黨合作存在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極大地調動了各民主黨派乃至廣大知識分子為社會主義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10月,鄧小平又指出,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實行多黨派的合作,這是我國具體曆史條件和現實條件所決定的,也是我國政治制度的一個特點和優點。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報告将黨對各民主黨派的方針充實為“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表明了我們黨在新的曆史時期堅持和發展多黨合作的堅定信心,也為多黨合作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進一步提出“完善共産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進一步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愛國人士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頒發了《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堅持和完善多黨合作制度作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内容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内容;1993年,全國人大八屆一次會議将“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将長期存在和發展”寫入憲法,标志着多黨合作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中共中央于2005年和2006年先後頒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等重要文件,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進一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軌道,多黨合作的政治格局不斷鞏固和發展,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日益發揮出極其重要的作用,顯示出巨大的優越性和強大的生命力。

2015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該《意見》主要由政黨協商的指導思想和重要意義、政黨協商的内容、政黨協商的形式、政黨協商的程序、政黨協商的保障機制、加強和完善黨對政黨協商的領導等6部分組成。《意見》出台後,黨中央率先垂範,大力推進政黨協商。2015年中共中央召開或者委托中央統戰部召開各類協商會議24次,其中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