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大家講壇”系列學術講座第207講——宋代鄉村社會的生存秩序與權力結構
時間:2020-11-21 12:30:00 訪問量:


11月19日晚,我院“人文大家論壇”系列學術講座第207講在立言樓B4-1室舉行,河南大學曆史文化學院教授兼博士生導師、河南省特聘教授耿元骊應邀開展了題為“宋代鄉村社會的生存秩序與權力結構”的學術講座。曆史系周方高教授主持講座,徐紅教授、曆史系18、19、20級部分學生到場參加。
講座伊始,耿元骊教授對目前學術界關于宋代鄉村社會與國家秩序的研究成果作了簡要分析。耿教授認為,宋代鄉村管控策略存在着兩種趨勢,一是試圖将行政控制進一步深入到鄉村社會内部,一是允許鄉村産生部分自發自治秩序。
接着,耿元骊教授從“鄉村權力網絡建構”“糾役紛争中的百姓”“生存和秩序:權力序列”三方面展開論述。耿元骊教授認為,宋代的鄉村權力網絡是先在國家層面提出建議框架,然後交由地方(州縣)根據本地情況具體實施。不過,村民并非隻能被動服從,宋代村民與朝廷、村民與胥吏、乃至村民與村民之間為了生存而展開的博弈,顯示了各種“權力”運作的過程,同時也呈現出宋代鄉村社會生活的多種面相。
在講座過程中,有同學提出:“宋代鄉村訴訟中常以法意人情為主要斷案原則,在處理鄉民糾舉的問題時,這一原則是否還能适用,而鄉民糾舉的最後結果又會是怎樣的一個趨勢?”針對此一問題,耿教授認為由于“糾舉”涉及的利益較廣,法意人情這一斷案原則當然不能适用,訴訟一般都會有失敗者,除去有理等因素外,錢财和關系等也可能影響“糾舉”的結果。
最後,周方高教授對本次講座作了總結,他表示:“耿教授的講座精彩紛呈,讓我們了解了宋代鄉村百姓生活的秩序和鄉村權力的運行,為我們研究宋代鄉村社會内部關系提供了一個新的讨論基礎。”講座在同學們的掌聲中落下了帷幕。
耿元骊,吉林龍井人,河南大學曆史文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河南省特聘教授,中國唐史學會理事,中國宋史研究會理事,國家社會科學重大項目“古代中國鄉村治理與社會秩序研究”首席專家,曾至韓國首爾大學、美國哈佛大學訪學。主要從事中國經濟史、唐宋史研究,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經濟史研究》等期刊發表論文多篇,出版學術專著多部。主持國家社會科學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及省部級項目多項,研究成果獲遼甯省哲學社會科學成果一等獎、二等獎。
文/陽麗絲 王沁
圖/李易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