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2022-2023學年 本科生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時間:2023-09-10 11:30:00 訪問量:
成立本科生獎學金學生評價與獎勵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曾志東、羅振軍、李康澄、歐陽萍、袁星潔
副組長:李濤、官其玲
成 員:趙華、趙文靜、黃俊、廖金花、張帆、學生代表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深入推進人才培養綜合改革,激發學院學生幹部的責任心和上進心,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獎勵辦法(試行)》(科大政發〔2020〕79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級學生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中的獎勵評選由先進集體和學生優秀個人兩部分構成,旨在科學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獎勵優秀學生和先進集體,激勵廣大學生嚴于律己、敢作敢當、勤奮學習、積極向上,營造優良學風和校風。
第三條 本細則的測評和獎勵對象為我院本科全體學生,測評和獎勵按學年執行。
第二章 綜合素質測評實施細則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是對學生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的測定與評價。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内容包括基本素質、知識與學習能力、創新與實踐能力、體育美育勞育等四個方面,所占比例分别為10%、60%、20%、10%,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采取過程測評與結果評價相結合、記實測評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科學合理地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
一、基本素質測評(F1)
(記作F1),包括學生思想品德考核分(記作A,)和學生基本素質日常表現減分考核(記作a1、a2、a3、a4、a5)兩方面,是指學生在思想政治、道德修養、學習态度、組織紀律、身心健康等方面應當具有的符合高等教育要求和時代特征的基本品質,是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及其行為表現等方面的綜合體現。其具體測評方式如下:
(一)開展學生思想品德考核(記作A):采取個人小結和師生民主評議形式按百分制進行評價。各班級學生請依據《學生思想品德考核細則》(見表1-1)開展自評、互評和教師評價(三項占比分别為30%、40%、30%),得出學生思想品德考核成績。
(二)開展學生基本素質日常表現減分考核(記作a1、a2、a3、a4、a5):各班應本着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根據學生思想政治活動、道德品質修養、學習态度、違紀情況以及第二課堂活動等日常表現情況,依據《學生基本素質測評成績減分細則》(見表1-2)及學院統計下發的《班級日常管理、違紀處分扣分彙總表》(見表1-3),對應考核項目内容進行減分考核 。單項減分最高不超過10分,合計減分不得超過50分。
(三)計算基本素質測評分。其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素質測評分(F1)= A-(a1﹢a2﹢a3﹢a4﹢a5)
(四)基本素質測評在綜合測評系統進行。
附:表1-1、表1-2、表1-3
表1-1:學生思想品德考核細則
考核項目 |
考核内容 |
(A1) |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未參與任何有損祖國尊嚴、榮譽、利益和危害社會秩序的活動。 2.思想上積極上進,自覺學習馬列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關心時事,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相關活動,自覺加強政治修養。 |
道德修養(20分) (A2) |
1.自覺維護社會公德,在公共場所舉止文雅,文明禮貌,愛護公物,敢于同不良行為作鬥争。 2.誠實守信,謙虛謹慎,為人正直,尊老愛幼,樂于助人,辦事公道。 3.熱愛勞動,熱心公益,文明衛生,愛護環境,勤儉節約。 |
學習态度(20分) (A3) |
1.學習态度端正,學習目标明确。 2.學習勤奮、認真,不無故曠課,不遲到,不早退。 3.有良好的學習習慣,注重課外自學和閱讀,考試不舞弊。 |
組織紀律(20分) (A4) |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共秩序。 2.關心集體,積極參與各項集體活動,自覺維護集體榮譽,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不做損害集體利益和榮譽的事。 3.按時熄燈就寝,不喧嘩、打鬧,不影響他人的正常學習和休息,不損毀宿舍設備,不違章使用電器,不留宿外人,不晚歸,未經許可不在校外住宿。 |
身心健康(20分) (A5) |
1.體魄健康,自覺鍛煉身體,積極參加課外體育鍛煉和體育競賽活動,體育達标成績合格。 2.具有心理衛生的基本知識,有較強的适應能力和心理調節能力,能正确對待困難和挫折,情緒穩定,樂觀豁達,人際關系和諧。 3.積極參加健康有益的文化、娛樂及教育活動,增進身心健康,認真參加并完成軍訓。 |
表1-2:學生基本素質測評成績減分細則
考核項目 |
減分細則 |
(a1) |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有損祖國尊嚴、榮譽、利益和危害社會秩序;(扣10分) 2、無故不參加校、院(系部)組織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或黨支部、班集體、團支部組織的其他集體政治學習等(扣0.5分/次) |
道德修養(10分) (a2) |
1、不講社會公德、故意損壞公物或破壞環境;因不負責任、不講誠信,造成一定負面影響和不良後果;(扣10分) 2、公共場合不遵守文明、衛生、禮儀準則;所在宿舍文明衛生不合格等。(扣0.5分/次) 3、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扣0.5分/次); |
學習态度(10分) (a3) |
1、有考試舞弊等違紀行為;(扣10分) 2、無故曠課或不參加晚自習(扣1分/次); 3、上課遲到、早退;無故不參與晨讀;不按要求完成學習任務等(扣0.5分/次)。 |
組織紀律(10分) (a4) |
1、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法規,觸犯國家刑律;(扣10分) 2、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學生所受處分不累計減分,以最高為準(警告扣2分/次;嚴重警告扣4分 /次;記過扣6分/次;留校察看扣8分/次。); 3、無故晚歸(扣0.5分/次); 4、未經審批同意,擅自外宿;未經審批組織或參與集會、遊行等(扣2分/次)。 |
身心健康(10分) (a5) |
1、身體素質未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标準》(扣10分); 2、無故不參加學校組織的體育鍛煉、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等(扣0.5分/次)。 |
1-3:班級日常管理、違紀處分扣分彙總表
姓名 |
學号 |
性别 |
思想政治 (≤10分) |
道德修養 (≤10分) |
學習态度 (≤10分) |
組織紀律 (≤10分) |
身心健康 (≤10分) |
||||||
黨支部考勤(-0.5/次) |
團活考勤(-0.5/次) |
衛生違紀(-0.5/次) |
大功率(-0.5/次) |
考試 舞弊(-10/次) |
缺課、 晚自習(-1/次) |
早讀(-0.5/次) |
處分(警告-2分/次;嚴重警告-4分 /次;記過-6分/次;留校察看-8分/次) |
晚歸、外宿(-0.5/次) |
體育不合格(-10/次) |
心理健康活動考勤(-0.5/次) |
|||
具體細則:表1-3分為思想政治、道德修養、學習态度、組織紀律和身心健康五大項,每項總扣分不超過10分。
二、 知識與學習能力測評分(F2)
(記作F2)為納入測評的各門課程的學分與各科目單科成績的乘積之和,再除以課程的總學分數,其計算公式如下:

具體細則:
1、知識與學習能力測評以學年為單位。成績評定均采用百分制記分,課程成績按等級評定的優、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分别換算為95、84、74、60分和45分。
2、學生所修課程如出現重修,知識與學習能力測評則按重修前的成績計算,重修後的課程學習成績不能納入學年的測評。經審批同意緩考的課程放在緩考科目正常考試所處學年進行測評。
三、創新與實踐能力測評(F3)
創新與實踐能力測評分(記作F3),是指學生在學習、工作和課外活動中所表現出的創新素養以及運用所掌握的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主要考察學生在職業技能認證(B1)、學科與文體競賽(B2)、出版專著或公開發表論文及作品(B3)、積極參加社會工作(B4)、社會實踐活動(B5)等方面的情況和取得的成果,分項累加,由此累計所得總分即為創新與實踐能力總評分,其計算公式如下:
創新與實踐能力測評分(F3 ) = B1+ B2 + B3 + B4 + B5≤100
(一)職業技能類(B1) 總分不超過30分。
表2:職業技能類加分标準
等級 |
Ⅰ(初)級 |
Ⅱ(中)級/合格 |
Ⅲ(高)級/優秀及以上 |
計分 |
4 |
6 |
10 |
具體細則:
1、國家認定的職業技能證書,按國家認定等級加分;
2、國家認定的職業技能證書,無等級區分的按照初級加分;
3、非國家認定的職業技能證書按初級加分;
4、英語四級按初級加分,六級按照中級加分;
5、計算機二級按照初級加分;
6、普通話加分。文學專業:二級甲等=初級,一級乙等=中級,一級甲等=高級。
非文學專業:二級乙等和二級甲等=初級,一級乙等=中級,一級甲等=高級。
(二)學科與文體競賽類(B2) 總分不超過30分。
表3:學科與文體競賽類加分标準
獲獎成果 |
等級 |
國家級 及以上 |
省級 |
市級 |
校級 |
院級 |
特等獎 |
30 |
22 |
16 |
10 |
4 |
|
一(金獎/1、2名) |
20 |
18 |
12 |
8 |
3 |
|
二(銀獎/3、4名) |
15 |
12 |
8 |
6 |
2 |
|
三(銅獎/5、6名) |
12 |
8 |
6 |
4 |
1 |
|
優秀獎、鼓勵獎、 入圍獎(7、8名) |
8 |
5 |
4 |
3 |
0.5 |
|
綜合素質競賽活動 |
15 |
10 |
8 |
5 |
2 |
|
科 研 立 項 |
15 |
10 |
8 |
5 |
2 |
|
發 明 成 果 |
獲國家發明專利每項加為30分,實用新型專利每項加10分,外觀設計專利每項加6分。 |
|||||
具體細則:同一賽事、同一系列不疊加,以最高為準,取最高分。
(三)出版著作或公開發表論文及作品類(B3) 總分不超過30分。
表4:出版著作等加分标準
出版著作 作者類别 |
學術著作 |
獨著、合著(第一作者) |
20 |
合著(其他作者) |
5 |
表5:學術論文加分标準
期刊類别 作者類别 |
SCI1、SCI2區、SSCI1區和其他SSCI來源期刊、新華文摘全文轉載、頂級權威期刊 |
SCI3、SCI4區、EI、CPCI、CSSCI來源期刊或集刊、CCF-B、人民日報 理論版、光明日報理論版、人大複印資料 |
CSCD、核心期刊、未進入SCI、EI、SSCI和A&HCI源期刊的國外其他學術期刊、大型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等 |
其他具有正式國際和國内刊号的學術期刊 |
獨著、合著(第一作者) |
30 |
20 |
10 |
6 |
合著(其它作者) |
8 |
4 |
3 |
2 |
表6:文學、藝術作品宣傳報道加分标準
級别 作者類别 |
國家級 |
省級 |
市級 |
校級 |
獨著、合著(第一作者) |
10 |
5 |
2 |
1 |
合著(其他作者) |
3 |
2 |
1 |
0.5 |
具體細則:網絡作品、新媒體作品均不計入該項加分。
(四)社會工作類(B4) 總分不超過30分。
表7:社會工作類加分标準
工作崗位 |
主要學生幹部 |
其他學生幹部 |
計分标準 |
主席、副主席、團副(8分/人); 部長、學工助理、助班(6分/人); 班長、團支書、副部長、社團會長、社團團支書(4分/人) |
其他班幹部、學生會委員、社團副會長(2分/人) |
具體細則:以學年最高任職作為加分項,實行不疊加原則。
(五)社會實踐類(B5) 總分不超過30分。
表8:社會實踐類加分标準
級别 |
國家級及以上 |
省級 |
市級 |
校級 |
院級 |
|
優秀團隊 |
負責人 |
12 |
10 |
8 |
5 |
2 |
成 員 |
8 |
6 |
4 |
2 |
1 |
|
先進個人、積極分子 |
10 |
8 |
6 |
4 |
2 |
|
撰寫的調查報告、實踐報告獲獎 |
10 |
8 |
6 |
4 |
2 |
|
表9:社會志願服務加分标準
志願服務次數(次) |
12次及以上 |
9-11次 |
6-8次 |
3-5次 |
2次 |
計分标準 |
8 |
6 |
4 |
2 |
1 |
表10:先進集體加分标準
級别 |
國家級及以上 |
省級 |
市級 |
校級 |
院級 |
全體成員 |
8 |
5 |
4 |
3 |
2 |
創新與實踐能力測評分由班級彙總并按要求填入《班級創新與實踐能力測評加分彙總表》(Excel)上交學院,同時将各加分項對應的證書或作品的圖片資料打包上交學院。
四、體育美育勞育(F4)
體育美育勞動教育是指學生在體育素質、美育、勞動教育等方面應具有的符合高等教育要求和時代特征的基本品質。體育美育勞動教育測評共四個考核項目,每項基準分為25分,總基準分為100分。
體育美育勞育測評成績(記作F4)為學生身心健康與衛生考核的綜合得分。 各專業班級按照表11考核内容進行學生思想品德考核後,再根據學生日常表現情況(減分參考項目)進行減分考核,最終得分為體育美育勞育測評成績。
各專業班級本着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根據學生身體健康、衛生管理、身心發展等日常表現情況,進行學生表現考核。各專業班級根據學院制定的表現考核細則中對應考核項目内容進行減分考核(C1、C2、C3、C4)單項減分最高不超過15分,合計減分不得超過50分。
所得分數為學生體育美育勞育測評的最終得分(F4) ,其計算公式如下:
體育美育勞育測評分(F4)=A- (C1+C2+C3+C4)
其中,C1、C2、C3、C4分别表示各測評項目的減分值。
附:表4-1
表4-1:體育美育勞育扣分标準
體育 美育 勞育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準 |
所扣分數 |
體魄健康,自覺鍛煉身體,積極參加課外體育鍛煉和體育競賽活動,體育達标成績合格 |
身體素質未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标準》。(C1) |
【-15分】 |
|
具有心理衛生的基本知識,有較強的适應能力和心理調節能力,能正确對待困難和挫折,情緒穩定,樂觀豁達,人際關系和諧 |
無故不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體育鍛煉活動。(C2) |
【-2分/次】 |
|
積極參加健康有益的文化娛樂及教育活動,增進身心健康,認真參加并完成軍訓 |
無故不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學術講座、藝術活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C3) |
【-2分/次】 |
|
熱愛勞動熱愛公益,文明衛生,愛護環境,不奢侈浪費,勤儉節約 |
所在宿舍文明衛生不合格等。(C4) |
校級:【-3分/次】 院級:【-2分/次】 |
表11:班級創新與實踐能力測評加分彙總表
創新與實踐能力測評加分細則—— 級 專業 班 |
|||||||||||||||||||||||||
序号 |
學号 |
姓名 |
職業技能類 (B1≤30分) |
學科與文體競賽類 (B2≤30分) |
出版著作獲公開發表論文及作品類(B3≤30分) |
社會工作 (B4≤30分) |
社會實踐類(B5≤30分) |
總分 (B1+B2 +B3+B4 +B5)≤100分 |
本人簽名 |
附圖 |
|||||||||||||||
詳情 |
B1 |
詳情 |
B2 |
出版著作 |
學術論文 |
文學、藝術作品宣傳報道(作品) |
B3 |
詳情 |
B4 |
社會實踐 |
社會志願服務 |
先進集體 |
B5 |
||||||||||||
1 |
示例:1611***** |
** |
1、四級 2、秘書證 |
8 |
1、全國大學生作文競賽3等獎2、2017新生演講比賽2等獎 |
18 |
0 |
0 |
湘潭日報報道1篇:《****》 |
2 |
2 |
0 |
0 |
6次 |
4 |
0 |
4 |
32 |
** |
|
|||||
2 |
|||||||||||||||||||||||||
3 |
|||||||||||||||||||||||||
材料審核人簽名:
具體細則:
1、 所有加分項都隻統計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的情況。
2、各類别第一列填寫加分項目名稱,第二列填寫所加分數。
3、加分項目要填寫具體名稱,比如:湘潭日報報道1篇《網絡實名****》;先進集體要寫明集體榮譽名稱,如:2021-20222003网站太阳集团優秀班集體。
4、單項加分不得超過該項分數上限。
5、詳細加分解讀請參見“附件二”。
6、各班彙總完班級全體學生信息後,需由班長、團支書審核班上學生的所有證明材料原件,确保所有上報信息真實、有效,審核通過後在上交的彙總表後附上材料審核人簽名。
五、測評結果及其應用(F)
(一)綜合素質測評計分辦法: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的最終結果(記作F)是基本素質總評得分、知識與學習能力總評得分、實踐與創新能力總評得分的加權和,其計算公式如下:
F = F1×10% + F2×60% + F3×20%+F4×10%
(二)綜合素質測評最終結果通過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數點後兩位。
(三)測評結果體現學生綜合素質的相對水平,作為下列各項工作的依據。
1、評定學生獎學金的直接依據。
2、評選先進集體、優秀個人或授予相應榮譽稱号的基本依據。
3、審批經濟困難學生相關資助項目的參考依據。
4、畢業生鑒定及就業推薦工作的參考依據。
5、向家長介紹學生在校表現情況的參考依據。
六、評價組織與程序
(一)各班級成立學生評價與獎勵工作小組。由班主任任組長,班長、團支書任副組長,其他成員代表由全班同學民主推選産生,考慮黨員、團員、普通同學代表(男女比例,成員總數限定5-7人,單數),具體負責組織與實施本班級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及評獎評優推薦(見附件一)。按以下程序開展相關工作:
1、組織全班學生開展綜合素質測評。按照學校、學院要求,組織全班學生開展自評、互評及教師評價環節,并結合學生個人實際情況對加減分項進行嚴格核定。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并經由學院審核。
2、統計并審議本班級學生測評結果,并将測評結果向全班進行公示(見附件二),公示期為3天。
3、綜合素質測評結果公示無異議後,提交學院學生評價與獎勵工作領導小組。
(二)學生申訴。學生個人或集體對班級綜合素質測評以及評獎評優推薦結果有異議可于結果公示之日起向班級、學院反映。并由相關單位給予合理解釋與處理。若對結果仍有異議可向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
附件一:2003网站太阳集团班級學生評價與獎勵工作小組成立文件-模闆
附件二:2003网站太阳集团“創新與實踐能力測評”詳細加分解讀
附件一:
2022-2023學年2003网站太阳集团
班學生評價與獎勵工作小組
為科學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獎勵優秀個人,激勵同學們勤奮學習,積極向上,确保班級評價與推優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的要求,班級決定成立2022-2023學年學生評價與獎勵工作小組,具體安排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班級成員代表:
工作小組職責:認真組織好班級學年學生評價與獎勵工作,确保評價與推優工作嚴格按照學校和學院相關文件執行,過程公平、公正、公開,并做好工作相關的指導、服務工作。
2003网站太阳集团 班 年 月 日
備注:請附班級簽名(或“評價與獎勵工作小組班級成員代表”推選的過程記錄):
附件二:
2003网站太阳集团“創新與實踐能力測評”詳細加分解讀
為順利開展綜合素質測評,特對 “創新與實踐能力測評”各項加分進行詳細解讀。解讀如下:
一、職業技能類(B1≤30分)
表2:職業技能類加分标準
等級 |
Ⅰ(初)級 |
Ⅱ(中)級/合格 |
Ⅲ(高)級/優秀及以上 |
計分 |
4 |
6 |
10 |
具體細則:
1、國家認定的職業技能證書,按國家認定等級加分;無等級區分的按照初級加分;
2、非國家認定的職業技能證書按初級加分;
3、英語四級按初級加分,六級按照中級加分;
4、計算機二級按照初級加分;
5、普通話加分。文學專業:二級甲等=初級,一級乙等=中級,一級甲等=高級。
非文學專業:二級乙等和二級甲等=初級,一級乙等=中級,一級甲等=高級。
具體獎項舉例:
獎項 |
初級4分 |
中級/合格6分 |
高級 |
計算機二級 |
4 |
||
英語四級 |
4 |
||
四、六級口語 |
4 |
||
英語六級 |
6 |
||
秘書證 |
4 |
||
駕駛證 |
4 |
||
教師資格證 |
4、小教資格證 |
6 |
|
日語、韓語證 |
4 |
二、學科與文體競賽類(B2≤30分)
表3:學科與文體競賽類加分标準
政府部門舉辦的學科專業競賽類活動:
獲獎成果 |
等級 |
國家級 及以上 |
省級 |
市級 |
校級 |
院級 |
特等獎 |
30 |
22 |
16 |
10 |
4 |
|
一(金獎/1、2名) |
20 |
18 |
12 |
8 |
3 |
|
二(銀獎/3、4名) |
15 |
12 |
8 |
6 |
2 |
|
三(銅獎/5、6名) |
12 |
8 |
6 |
4 |
1 |
|
優秀獎、鼓勵獎、 入圍獎(7、8名) |
8 |
5 |
4 |
3 |
0.5 |
|
綜合素質競賽活動 |
15 |
10 |
8 |
5 |
2 |
|
科 研 立 項 |
15 |
10 |
8 |
5 |
2 |
|
發 明 成 果 |
獲國家發明專利每項加為30分,實用新型專利每項加10分,外觀設計專利每項加6分。 |
|||||
非政府部門舉辦的學科專業競賽類活動:
獲獎成果 |
等級 |
專業相關比賽 |
非專業相關比賽 |
特等獎 |
6 |
4 |
|
一(金獎/1、2名) |
5 |
3 |
|
二(銀獎/3、4名) |
4 |
2 |
|
三(銅獎/5、6名) |
3 |
1 |
|
優秀獎、鼓勵獎、 入圍獎(7、8名) |
1 |
0.5 |
注意:非政府部門舉辦的學科專業競賽類活動加分上限為6分。
具體細則:
1、同一賽事、同一系列不疊加,以最高為準,取最高分。例如x班在“班刊視頻大賽”中同時獲得院級一等獎和校級一等獎,此時以最高分為準。
2、科研立項以立項時間為準,對應級别,負責人加滿分,排名第一成員加(滿分-2)分,其他成員加(滿分-4)分。院級科研立項負責人加2分,其他成員加1分。
3、所有證書看落款,落款為政府組織按“政府部門舉辦的學科專業競賽類活動表”加分;落款為非政府組織按“非政府部門舉辦的學科專業競賽類活動表”加分,大廣賽除外。
5、集體獎:
競賽類集體獎負責人按獎項等級和獎項級别加分,其他參與人員在負責人的基礎上-1分,每一個獎項的負責人原則上不超過2人。
校級及校級以上,在原先級别的基礎上-2分,如班刊視頻大賽校級二等獎加(6-2)分
院級集體獎,在原先級别基礎上-0.5分 ,如院級視頻大賽一等獎加 (3-0.5)分
獎項 |
國家 |
省級 |
市級 |
校級 |
院級 |
頒獎單位 |
||||||||||||||||
優 |
特 |
一 |
二 |
三 |
優 |
特 |
一 |
二 |
三 |
優 |
特 |
一 |
二 |
三 |
優 |
特 |
一 |
二 |
三 |
優 |
||
一校一書活動征文 |
22 |
18 |
12 |
8 |
5 |
10 |
8 |
6 |
4 |
3 |
||||||||||||
大學生作文競賽 |
10 |
8 |
6 |
4 |
3 |
湖科大教務處 |
||||||||||||||||
講課比賽 |
10 |
8 |
6 |
4 |
3 |
4 |
3 |
2 |
1 |
0.5 |
||||||||||||
科普知識競賽 |
4 |
3 |
2 |
1 |
0.5 |
2003网站太阳集团 |
||||||||||||||||
星野杯書法比賽 |
10 |
8 |
6 |
4 |
3 |
4 |
3 |
2 |
1 |
0.5 |
||||||||||||
外研社英語閱讀大賽 |
22 |
18 |
12 |
8 |
5 |
10 |
8 |
6 |
4 |
3 |
||||||||||||
中國書畫藝術大賽 |
16 |
12 |
8 |
6 |
4 |
中國美術大賽網 |
||||||||||||||||
綜合獎學金 |
10 |
8 |
6 |
4 |
2003网站太阳集团 |
|||||||||||||||||
傳統特色類獎學金 |
10 |
8 |
6 |
4 |
2003网站太阳集团 |
|||||||||||||||||
專項獎學金 |
3 |
2003网站太阳集团 |
||||||||||||||||||||
湖南省藝術節聲樂組 |
20 |
16 |
10 |
6 |
3 |
|||||||||||||||||
班刊視頻大賽 |
8 |
6 |
4 |
2 |
1 |
2003网站太阳集团 |
||||||||||||||||
班刊視頻大賽 |
3.5 |
2.5 |
1.5 |
0.5 |
0 |
2003网站太阳集团 |
||||||||||||||||
多語言冠軍挑戰賽 |
8 |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
||||||||||||||||||||
三、出版著作或公開發表論文及作品類(B3≤30分)
表4:出版著作等加分标準
出版著作 作者類别 |
學術著作 |
獨著、合著(第一作者) |
20 |
合著(其他作者) |
5 |
表5:學術論文加分标準
期刊類别 作者類别 |
SCI1、SCI2區、SSCI1區和其他SSCI來源期刊、新華文摘全文轉載、頂級權威期刊 |
SCI3、SCI4區、EI、CPCI、CSSCI來源期刊或集刊、CCF-B、人民日報 理論版、光明日報理論版、人大複印資料 |
CSCD、核心期刊、未進入SCI、EI、SSCI和A&HCI源期刊的國外其他學術期刊、大型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等 |
其他具有正式國際和國内刊号的學術期刊 |
獨著、合著(第一作者) |
30 |
20 |
10 |
6 |
合著(其它作者) |
8 |
4 |
3 |
2 |
表6:文學、藝術作品宣傳報道加分标準
級别 作者類别 |
國家級 |
省級 |
市級 |
校級 |
獨著、合著(第一作者) |
10 |
5 |
2 |
1 |
合著(其他作者) |
3 |
2 |
1 |
0.5 |
具體細則:
1、網絡作品、新媒體作品均不計入該項加分。
2、一稿多投以發表的最高級别刊物為加分項,實行不疊加原則。
四、社會工作類(B4≤30分)
表7:社會工作類加分标準
工作崗位 |
主要學生幹部 |
其他學生幹部 |
計分标準 |
主席、副主席、團副(8分/人); 部長、年級助理、助班(6分/人); 班長、團支書、副部長、社團會長、社團團支書(4分/人) |
其他班幹部、學生會委員、社團副會長(2分/人) |
具體細則:
1、 多職位計算:一人同任多職隻取加分最高項,其餘職位轉按分值轉換為志願次數,例;組織委員2分→志願次數2次,最高不超過四次,與社會實踐類志願次數一起計算。
2、 所有任職必須滿一學年,中途退出不算。
3、班委、院學生會成員學院會做一份幹部證明文件作為證明材料,其餘幹部須攜帶任職證明。校級部門必須有聘書或證明材料證明,否則和院級部門按同等級加分。
任職 |
認定等級,加分 |
安全信息隊隊員、大學生軍訓團 |
其他幹部,+2 |
社團成員 |
不加分 |
校社聯、團委、校自理副部及以上 |
按主要學生幹部對應級别 |
校社聯、團委、校自理委員 |
其他幹部,+2 |
大學生通訊社、廣播電視台副部及副部以上 |
按主要學生幹部對應級别 |
大學生通訊社、廣播電視台委員 |
其他幹部,+2 |
勤工儉學擔任的職位 |
不加分 |
《科學與人文》主編 |
主要學生幹部,+4 |
《科學與人文》編輯部除主編以外 |
其他幹部,+2 |
院藝術團 |
團長、副團長+6,部長+5,副部+4 |
校外任職 |
不加分 |
五、社會實踐類(B5≤30分)
表8:社會實踐類加分标準
級别 |
國家級及以上 |
省級 |
市級 |
校級 |
院級 |
|
優秀團隊 |
負責人 |
12 |
10 |
8 |
5 |
2 |
成 員 |
8 |
6 |
4 |
2 |
1 |
|
先進個人、積極分子 |
10 |
8 |
6 |
4 |
2 |
|
撰寫的調查報告、實踐報告獲獎 |
10 |
8 |
6 |
4 |
2 |
|
表9:社會志願服務加分标準
志願服務次數(次) |
12次及以上 |
9-11次 |
6-8次 |
3-5次 |
2次 |
計分标準 |
8 |
6 |
4 |
2 |
1 |
表10:先進集體加分标準
級别 |
國家級及以上 |
省級 |
市級 |
校級 |
院級 |
全體成員 |
8 |
5 |
4 |
3 |
2 |
具體細則:
1、 科研結項“優秀”計入“優秀團隊”,對應級别分排名加分。
2、 輔修結業證、syb培訓結業證、青馬培訓結業證均不加分
3、 實習證明不算實習報告,且調查報告、實習報告一定要獲獎才能加分。
4、 Srip項目小組成員的認定,需把負責人和成員以及科研立項基本内容打印文件,交由指導老師簽字或蓋章,省級課題需出示證明材料
具體獎項加分舉例:
獎項 |
國家級 |
省級 |
市級 |
校級 |
院級 |
頒獎單位 |
國家獎學金 |
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
國家勵志獎 |
8 |
省教育廳 |
||||
優秀共青團員/學生幹部 |
4 |
共青團湖科大委員會 |
||||
特殊貢獻獎、學習之星、自強之星、文體活動先進個人 |
4 |
共青團湖科大委員會 |
||||
五四紅旗團支部、優秀班集體、文明宿舍 |
成員:4 |
2003网站太阳集团 |
||||
創文優秀志願者 |
4 |
共青團湖科大委員會 |
||||
木槿支教優秀教員 |
4 |
校社聯、教育學院 |
||||
我愛競賽網“校園優秀大使” |
2 |
我愛競賽網、千校計劃 |
||||
國學夢優秀志願者 |
2 |
秋浦書院、中華國學委員會 |
||||
安全信息隊優秀隊員 |
4 |
校保衛處 |
||||
Syb優秀學員 |
4 |
校招就處 |
||||
青馬工程優秀學員 |
4 |
共青團湖科大委員會 |
||||
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結業證書 |
2 |
共青團湖科大委員會 |
||||
文藝晚會“優秀演員” |
4 |
2003网站太阳集团 |
||||
最佳辯手 |
6 |
4 |
2 |
校級:科大;院級:各學院 |
||
社會實踐報告 |
4 |
2 |
校級:科大;院級:各學院 |
|||
優秀課堂筆記 |
4 |
學工處 |
||||
年度優秀通訊員 |
10 |
團中央網絡影視中心 |
||||
三下鄉優秀團隊 |
12/8 |
10/6 |
8/4 |
5/2 |
2/1 |
第三章 獎學金評定
本科生獎學金設綜合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兩大類。
獎學金申報的基本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有良好的道德品質,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大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二)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學習,刻苦鑽研,二等及以上獎學金申報要求需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及以上。
(三)積極參加社會工作、體育鍛煉和文藝活動,熱心公益事業。
(四)綜合獎學金申報要求學生當學年綜合素質測評在同年級、同專業排名 40%内,無課程重修現象。專項獎學金申報要求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在同年級、同專業排名70%内。
一、綜合獎學金
(一)綜合獎學金評定以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結果為直接依據,根據學生在校期間基本素質、知識與學習能力、創新與實踐能力等方面的綜合表現,設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校級綜合特等、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
(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條件、比例及金額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三)綜合獎學金評定具體條件
特等獎學金: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 5%。
一等獎學金: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 10%。
二等獎學金: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 20%。
三等獎學金: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 40%。
(四) 綜合獎學金評定的等級、比例及金額
二、專項獎學金
(一)專項獎學金是為了激勵廣大學生奮發學習、自立 自強,積極參與學術研究、學科競賽、發明創造及創新創業等實踐活動,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與能力,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創新意識、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優秀人才而專門設立的獎學金。
(二)專項獎學金項目名稱
(三)專項獎學金評定類别、等級及金額
(四)根據以下類别申報專項獎學金
1、競賽類專項獎學金。獎勵在學科、科技、文體及藝術等類别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
2、各類競賽經學校學生工作委員會審定後,政府部門主辦的按 A 檔标準執行,由協會、學會或行業組織的按 B 檔标準執行。
3、獲國家級榮譽者申請專項獎學金按一類标準執行,省部級榮譽者申請專項獎學金按照二類标準執行。如未舉行省賽而直接獲得國家級競賽獎勵者,其獎學金參照二類标準執行。
4、學生參加文體、藝術類等綜合性競賽,按 A 檔标準執行,專項性競賽按 B 檔标準獎勵;若以名次或金、銀、銅獎等形式取得成績者,其獎學金對應規則為:第一名/金獎=一等獎,第二、三、四名/銀獎=二等獎,第五、六、七、八名/銅獎=三等獎。
5、競賽中的同一作品獲不同獎項,或一人參與多個項目獲獎,其獎學金按最高獎項評定。
(五)學術研究類專項獎學金。獎勵在各級刊物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的學生。依據其所發表的刊物級别,A(SCI1 區,SCI2 區,SSCI1 區,其他 SSCI 來源期刊,新華文摘全文轉載,頂級、權威期刊等)、B(SCI3 區,SCI4 區,EI,CPCI,CSSCI來源期刊或集刊,CCF-B,人民日報理論版,光明日報理論版,人大複印資料等)、C (CSCD,核心期刊,未進入 SCI、EI、SSCI 和 A&HCI 源期刊的國外其他學術期刊、大型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等)、D(其他具有正式國際和國内刊号的學術期刊)四個等級申請專項獎學金,根據 A、B、C、D 等級分别按照二類 A 檔标準執行。(注:1.發表在增刊上的學術論文不參與評定。2.若以導師第一作者,學生第二作者發表的學術 論文,學生獎勵按二類 B 檔标準執行。)
(六)自強類專項獎學金。獎勵家庭經濟條件困難,且在校期間自立自強、綜合表現突出的學生。
1、已核定為學校貧困生且品行端正、生活儉樸。
2、學習勤奮刻苦,學習成績良好,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50%,需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所學課程無 重修現象。
3、評選比例為全校學生的 3%,獎學金發放參照二類二等獎 A 檔 (800 元)标準執行。
(七)創業類專項獎學金。獎勵具有良好的創業精神、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較好的社會聲譽的學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獨立或合夥注冊成立了公司。
2、創業項目入駐學校各級創業孵化基地或地方創業孵化園、科技園半年以上。
3、創業項目符合國家産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強。
4、産品或服務項目有較大的市場容量或良好的市場競争力,有較好的發展前景。
注:根據申報情況,評選名額原則上不超過 30 名,獎學金發放參照二類 A 檔标準執行。
(八)學業類專項獎學金。為鼓勵廣大學生奮發學習,促進學生更好的完成學校規定的學業,按學生平均學分績排名取同年級、同專業第一名,并無課程重修現象。其獎學金發放參照二類一等獎 B 檔(1000 元)标準執行。
(九)傳統特色專業類專項獎學金。為充分體現學校傳統辦學特色,鼓勵教師教育類特色專業(教育學、教育技術學、小學教育、教育學類)學生奮發圖強,全面發展,根據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在同年級、同專業中排名前 60%内,且無課程重修現象的學生中,評定出 1%特等獎學金、2%一等獎學金、5%二等獎學金及 10%三等
獎學金,獎學金發放參照二類 B 檔标準執行。
(十)典型示範類專項獎學金。在先進集體或優秀個人相關評選活動中,受到國家、省部級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先進集體按照特等 A 檔标準執行,優秀個人按照一等 A 檔标準執行。
(十一)留學生專項獎學金。具體實施辦法參照相關職能部門文件執行。
(十二)新生專項獎學金。具體實施辦法參照學校招生文件執行。
注:符合專項獎學金申報條件者,由學院報學校評價與獎勵工作委員會審議後可參照以上标準執行;若為學校争得重大榮譽并取得較大社會影響者,經學校評價與獎勵工作委員會審定,可适當提高獎學金額度,最高獎勵 10 萬元。
三、社會團體、企業或個人在學校設立專項獎學金時, 其評定辦法按學校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簽訂的相關協議或拟定的獎學金章程執行。
第四章 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評定
本科生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的評選是為了表彰在思想品德、專業學習以及社會實踐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學生集體和個人。
一、 先進集體
(一)校級先進集體設優秀(模範)班集體、先進黨支部、“五四”紅旗團支部、優秀學生分會、十佳學生社團、十佳科技創新團隊、優秀志願團和文明(百優)宿舍等獎項。
(二)先進集體獎項、比例及獎勵金額
注: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班集體,授予模範班集體榮譽稱号。
(三)先進集體評選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絕大多數學生思想積極向上;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無學生受紀律處分;能較好的發揮榜樣力量和示範引領作用。
2、學習風氣濃。集體内部各成員熱愛學習、勤于思考;成員之間互相幫助、争先創優,有濃厚的學風氛圍;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居同年級、同專業前列。
3、集體觀念強。團結協作,尊敬師長,共同維護集體利益,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和凝聚力。
4、活動開展好。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各項主題活動,在各項創建、評比、競賽中取得較好成績,并結合實際開展一系列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課外活動。
一、優秀(模範)班集體評選具體條件
1、申請班級當學年兩學期,班級考核班級排名都在同年級50%以内優先參與評選;班級活動出勤率高,班會能有質量召開;學院安排到的班級活動(如,講座、彙報、投票代表等)代表無缺席情況;(學院另加的)
2、班級學生學習認真,所修課程成績居同年級、同專業前列;任課教師評學成績居同年級、同專業前列;外語等級考試通過率、考研率、專業技能考試(如計算機等級、程序員、會計師、IT工程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教師資格證、心理咨詢師、普通話水平考試等)成績居全校前列。
3、全面開展班級組織建設,班級學生幹部能起到較好的先鋒模範作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積極完成學校和學院布置的各項任務。
4、注重班級文化建設,在各類評比和競賽中取得較好成績,并結合本班實際開展了一系列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課外活動。
二、“五四”紅旗團支部評選具體條件
1、團支部與班委會配合默契,班級班風好、學風濃,全體成員學習成績良好。
2、不斷加強團組織建設,定期召開團員大會,按期換屆;支部成員能夠密切聯系青年,整體素質較高,作風紮實,富有開拓創新精神;能及時傳達上級團組織的指示,主動配合上級團組織完成各項任務,認真做好團員發展和“入黨推優”工作。
3、團支部能緊密結合實事熱點和專業特色,積極組織開展主題團日和團員活動,支部基礎工作紮實,圍繞青年的成長、成才需求開展豐富多彩的團内活動;通過各種方式引領青年、組織青年、吸引青年、凝聚青年;能結合本支部情況,配合學校和學院開展特色工作且效果顯著。
三、文明(百優)宿舍評選具體條件
1、宿舍學習氛圍好,宿舍成員學習成績優良,在文明宿舍創建中發揮引作用。
2、宿舍内務衛生優良,在各類檢查中優秀率達到 50%以上,文明宿舍創建期内無不合格記錄。
3、宿舍成員團結互助,積極參加和開展各類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動且成績突出。
4、在文明宿舍中,表現突出或在校内外産生良好反響,授予百優宿舍榮譽稱号。
四、先進黨支部、優秀學生分會、十佳學生社團、十佳科技創新團隊和優秀志願團評選辦法以相關職能部門具體文件通知為準。
二、先進個人
(一)優秀個人分綜合獎和專項獎兩大類,綜合獎設十佳大學生、十佳共産黨員、五四青年标兵、三好學生标兵、三好學生、優秀共産黨員、優秀學生(新增)、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青團幹部(新增)、優秀共青團員、優秀畢業生、優秀寝室長等獎項,專項獎設優秀心理委員(新增)、科技創新先進個人、創新創業先進個人、學術研究先進個人、自強之星及特殊貢獻獎等獎項。
(二)優秀個人獎項、比例及獎勵金額
(三)優秀個人評選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較高的思想品德修養,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無任何違紀行為,在廣大學生中發揮了一定的典型引領作用。
2、學習認真,态度端正,成績優良,身心健康,學生當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 70%,無課程重修情況。積極參加文體活動,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标準》。
3、綜合獎要求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 20%;專業技能考試(如計算機等級、程序員、會計師、IT工程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教師資格證、心理咨詢師、普通話水平考試等)合格;需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
4、為表彰個人為集體做出的突出貢獻,在當年獲得優秀班級體或模範班集體的班級增加一名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指标(指标單列),但需滿足相應的評選條件。
一、十佳大學生評選具體條件
1、當學年獲得一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連續兩年獲得校級及以上個人綜合獎勵。
2、在專業學習、社會工作、科技創新或文體活動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在校内外産生了一定的社會影響。
二、十佳共産黨員評選具體條件
1、當學年獲得一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并有 2 項以上(含 2 項)校級及以上個人綜合獎勵。
2、擔任過黨支部委員職務或主要學生幹部的中共正式黨員, 工作成績顯著;積極參與黨的建設工作,并在理論學習、黨性修養、服務群衆等方面表現突出,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在廣大學生黨員中産生了一定影響。
三、“五四”青年标兵評選具體條件
1、獲得一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并有 2 項以上(含 2 項) 校級及以上個人綜合獎勵。
2、擔任主要學生幹部、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創新能力,工作成績顯著;積極參加學校和學院組織的各項活動,并在宣傳教育、文體活動、科技創新、志願服務等方面表現突出。
四、三好學生(标兵)評選具體條件
1、“2003网站太阳集团三好學生标兵”評選須獲得校級特等綜合獎學金;“2003网站太阳集团三好學生”評選須獲得校級一等綜合獎學金。
2、積極參加科技創新、社會公益活動等,在學生中有較好影響。
五、優秀共産黨員評選具體條件
1、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嚴格遵守黨章與黨紀黨規。
2、學生綜合測評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 20%;專業技能考試(如計算機等級、程序員、會計師、IT 工程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教師資格證、心理咨詢師、普通話水平考試等)合格;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
3、學生當學年獲得校級二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
六、優秀學生評選具體條件
1、學生綜合測評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20%;專業技能考試(如計算機等級考試、程序員、會計師考試等)合格;外語等級考試達到一定要求:英語專業學生需通過英語專業四級考試(TEM-4),非英語專業需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
2、學生當學年獲得校級二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
七、優秀學生幹部評選具體條件
1、擔任學生幹部一年以上,工作能力強,善于團結同學,具有奉獻精神,工作成績突出。
2、學生綜合測評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50%;專業技能考試(如計算機等級、程序員、會計師、IT工程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教師資格證、心理咨詢師、普通話水平考試等)合格;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
八、優秀共青團幹部評選具體條件
1、擔任共青團幹部一年及以上,熱愛團的工作,帶頭積極參加學校團組織的各項活動,創造性地完成團的各項工作,具有奉獻精神;
2、學生綜合測評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50%,專業技能考試(含計算機等級考試,司法考試,程序員、會計師考試等)合格,外語等級考試達到學校規定要求,無課程重修現象;
3、年度團員教育評議等級達到良好及以上;
4、參加學校青馬工程或網絡青馬培訓并順利結業;
5、團員信息已錄入“智慧團建”系統。
九、優秀共青團員評選具體條件
1、嚴格要求自己,組織觀念強,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各項團的活動,在宣傳教育、文體活動、科技創新、社會實踐等活動中表現突出。
2、學生綜合測評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20%;專業技能考試(如計算機等級、程序員、會計師、IT工程師、企業人力資 源管理師、教師資格證、心理咨詢師、普通話水平考試等)合格; 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
3、學生獲得校級二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
4、評選原則:在申報學生的範圍内,按綜合素質測評占70%,學院學生幹部考核占30%來計算綜合分排名評選。具體計算公式:
十、優秀畢業生評選具體條件
1、曆年學生綜合測評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50%;專業技能考試(如計算機等級、程序員、會計師、IT工程師、企業人 力資源管理師、教師資格證、心理咨詢師、普通話水平考試等)合格;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
2、曾獲得二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或校級及以上個人綜合獎勵。
3、積極響應國家号召,投身國家重點建設單位、西部邊遠地區和國防單位;在社會工作、學科競賽、科技創新和文體活動中表現突出。
十一、優秀寝室長評選具體條件
1、認真履行寝室長職責,能以身作則,在宿舍成員中有良好的模範帶頭作用,工作成績突出。
2、所在宿舍在學風、紀律和衛生等方面表現優良,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所在寝室當年被評為校級“文明(百優)宿舍”。
十二、優秀心理委員評選具體條件
1、熱愛心理健康工作,熱心為同學服務,工作積極主動,認真填寫班級心理手冊,遵守保密規定,成績突出。
2、對身邊和班級同學的心理危機狀況及時識别和上報,積極預防和幹預突發危機心理事件。
十三、優秀青年志願者評選具體條件
1、 熱愛集體,熱心公益,樂于助人,在學生中反映良好。
2、 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青年志願者活動 5 次以上,表現突出、效果顯著。
十四、科技創新先進個人評選具體條件
1、積極參加各種科技活動,在學生科技創新中起到了骨幹和帶頭作用。
2、有一定的科技創新能力,在校級及以上學生科技創新比賽中獲得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獎勵。
十五、文體活動先進個人評選具體條件
1、熱愛集體,有奉獻精神,積極參加全校性大型文體活動 3次以上。
2、有一定的文體素質,在各類文體活動中表現突出,受到學校及以上的表揚和獎勵。
十六、創新創業先進個人評選具體條件
1、熱愛創新創業工作,有較強的創新創業意識,積極參加各類創新創業活動。
2、創新創業能力較強,在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受到學校及以上的表揚和獎勵。
十七、學術研究先進個人評選具體條件
1、熱愛科學研究工作,有較強的學術研究意識,積極參加各類學術研究活動。 2、學術創新能力較強,有一定的學術研究成果和獎勵。
十八、“自強之星”評選具體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已核定為貧困生),生活簡樸,勤儉節約。
2、自強自立,勤奮刻苦,在專業學習、社會實踐、志願公益、創新創業等活動表現突出、成績顯著。
十九、特殊貢獻獎評選具體條件
1、在專業學習、社會實踐、宣傳報道、科技創新、文體活動、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方面有突出表現。
2、學院結合學科專業實際,設立如下特殊貢獻獎。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指标、學生申報情況及評選條件,由學院學生評價與獎勵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議,報學校後統一進行表彰。
附 則: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與校級綜合獎學金、自強獎不重複發放(就高不就低)。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與獎學金申報和優秀集體、先進個人評選。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觸犯國家刑律者。
(二)從事或參與非法的政治、宗教活動和邪教組織,有損于祖國尊嚴、榮譽、利益和危害社會秩序活動,違反社會公德者。
(三)違反校規校紀,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四)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
所有獎勵獎金由學校财務統一發放到獲獎學生本人銀行賬戶,在評選與發放過程中不得有輪流或分攤等違反國家政策和校紀校規等行為。
本辦法自 2023 年 9 月 10日起試行,學院原本科生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同時廢止。其他有關學生獎勵辦法與本辦法不一緻的,以本辦法為準。
本辦法由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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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0日
